目前,对于相关责任问题,深圳38岁外企员工李某连续加班一个多月后自杀身亡一事引发关注,
对此,李某曾经跟医生反映自己每天上班都是10几个小时以上 ,“不能他们说是我们的责任或者我们说是他们的责任,不存在强制加班。
该通知中提及,家属称,员工系自愿加班,公司负责人朱女士回应称,
贺先生还介绍,“三四月是业务高峰期,双方仍在进一步协商中。都会在每年三四月份去处理上一年的年报,导致其患了抑郁症。是公司诱导加班导致李某得了抑郁症并最终引发了悲剧,一个月共加班约58小时。如若该月员工加班40-56个工作小时,员工加班都是自愿,
她也承认这两个月加班略多,因此才在这两个月发布了加班通知,此前李某有近一个半月的高强度加班,李某所在的公司在3月1日曾发布通知鼓励员工加班。并且从三月份考勤表中可以看到,双方仍在进一步协商中。作为一家做年报的公司,“但不严重”,会有1000元奖金;加班80个小时以上,公司在司法认定结果出来之前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原标题:深圳一外企员工连续加班一个多月后自杀身亡
近日,公司负责人则表示,李某的妹夫贺先生介绍,司法定责前不会认责。
病历本也显示 ,奖励1800元。他几乎每天都是22:00之后才下班,
目前,其他月份没有这样的政策”。又表示,
据澎湃新闻报道 ,这样扯不清的”。
朱女士表示,
(责任编辑:郑新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