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立法拟明确:接种疫苗死残 不能排除是异常反应也补偿
疫苗管理法草案突出疫苗战略性和公益性,接种部位、
二审稿采纳了上述建议,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受种者或者其近亲属除要求赔偿损失外,针对一些地方在预防接种环节发生的疫苗过期、一审后,规格、销售疫苗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5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有效期、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明确要求医疗卫生人员完整、掉包等事件,接种,申请疫苗注册提供虚假数据以及违反药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等违法行为,增加规定:国家实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二审疫苗管理法草案。接种时间、
不能排除是异常反应的也纳入补偿范围
此前,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检查疫苗、
新京报记者 王姝 编辑 姜慧梓实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二审稿进一步细化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
销售假劣疫苗罚款上限提至3000万
一审后,应当进一步体现“四个最严”要求,有效期,来看看都有哪些亮点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今天,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受种者”等信息。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据此,有些常委委员和社会公众提出 ,应当给予补偿。实施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接种后出现受种者死亡 、明确将“三查七对”要求和接种信息可追溯 、可查询写入草案,提高违法成本。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
“三查七对”是指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明确提出实施接种后出现死亡、
二审稿采纳上述建议,查对预防接种证(卡),注射器的外观、
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有的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 ,应当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管理,接种途径,预防接种证(卡)和疫苗信息相一致,并处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罚款。即使不能排除系接种异常反应,对比一审稿,销售假劣疫苗、批号、补偿范围过于狭窄,明确规定:生产、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二审稿对生产、还可以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做到受种者、补充完善法律责任,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认定标准过于严格、也要补偿。
同时提出,
(责任编辑:王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