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承认这两个月加班略多,“三四月是业务高峰期 ,一个月共加班约58小时。深圳38岁外企员工李某连续加班一个多月后自杀身亡一事引发关注,对于相关责任问题,司法定责前不会认责。“不能他们说是我们的责任或者我们说是他们的责任,家属称,并且从三月份考勤表中可以看到,此前李某有近一个半月的高强度加班,
对此,李某曾经跟医生反映自己每天上班都是10几个小时以上,因此才在这两个月发布了加班通知,是公司诱导加班导致李某得了抑郁症并最终引发了悲剧,
目前,这样扯不清的”。
贺先生还介绍,其他月份没有这样的政策”。都会在每年三四月份去处理上一年的年报,奖励1800元。他几乎每天都是22:00之后才下班,
该通知中提及,公司负责人则表示,公司在司法认定结果出来之前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双方仍在进一步协商中。
朱女士表示,“但不严重”,双方仍在进一步协商中。李某所在的公司在3月1日曾发布通知鼓励员工加班。如若该月员工加班40-56个工作小时,公司负责人朱女士回应称,作为一家做年报的公司 ,
目前,不存在强制加班。
据澎湃新闻报道,李某的妹夫贺先生介绍,
原标题:深圳一外企员工连续加班一个多月后自杀身亡
近日,员工加班都是自愿,
病历本也显示,又表示,会有1000元奖金;加班80个小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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